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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理由”的历史沿革 | 城与邦
从政治史的角度上看,民族国家从16世纪的基本定型到17-18世纪的滥觞、再到19世纪成为理解西方政治共同体的基本单位这样的政治现实,深刻地影响了近代的政治学者和思想家,这其中就不乏一些学者以国家为基本立足点,深入思考国家本身的政治意涵及其在政治现实中的地位作用,梅内克就是其中之一。本文主要以他的著作《马基雅维利主义》为基本线索,跟随梅内克的脚步思考“国家理由”(reason of state)在现代政治现实和政治思想中的发展脉络,探索在国家中心主义研究路径中这一最为极端的形态在历史中的流变,进而更加深入地认识现代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从事历史学研究学习的朋友可能更加熟悉梅内克这位德国历史学家,他生于德意志统一前夕的1862年,卒于冷战拉开序幕的1954年,可以说他的一生恰好目睹了德意志民族从四分五裂的散沙状态走向欧洲列强、再经历两次世界大战而衰落的全部跌宕起伏的历史经历。在他的学术生涯中,对德意志民族的热切关注和对历史本质的深入思考始终同时指引着他的研究方向,而但凡对现代欧洲政治史稍有了解的人都会知道,德意志民族从迈向崛起到堕入轴心国挑起侵略战争并最终失败的历史现实,与德意志文化里探求伦理世界意义的伟大成果,二者之间的巨大缝隙必将给任何一位学者带来难以名状的困惑,梅内克概莫能外。梅内克将他的历史研究和其个人的内在体验紧密地联系了起来,作为一名历史学家,他对历史作为研究对象的客观实在性有着执着的信念,因而他一面极力反对布克哈特式的批判权势政治本身的道德说教,认为将个人的价值评价带入对历史的客观研究中是道德理想主义者对现实的忽视与逃避;而作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个人,他又很难堕入道德相对主义,对德意志民族的百年近代史,尤其是1918-1933年魏玛共和国的堕落无动于衷。今天所讨论的《马基雅维利主义》这本著作于1924年出版,该书一经问世即引起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学界普遍认为这是梅内克学术生涯中最重要的著作,它起自对马基雅维利思想的辨识与展开,终于对当代德国政治的反思与展望,以浩瀚的篇幅和精细的笔触追踪了“国家理由”概念冲破宗教、道德和法制的束缚走向现代政治支配地位的思想历程。而这部著作恰恰是梅内克作为一名有良心的知识分子,留给学界的一部痛苦挣扎的悲剧式自白。
梅内克在观点上站在第二种现代传统一边,他从国家的起源开始论证:国家既源自统治者个人的权势冲动,又源自臣民的通过被统治得到补偿的需要,而臣民本身潜在的追求权势和生命的冲动反过来也滋养了统治者方面类似的驱动。权势(pleonxia,贪婪)作为一种仅次于饥饿和性欲的本原的人类冲动,不仅局限于攫取为生存和健康直接所需的,更使人产生自我陶醉,甚至其本身就是共同体建立的基础——“假如没有早先暴君和统治阶级那残酷无情的权力攫取,连同所有与之相伴的恐惧,本会永远达不到建立国家的阶段,永远达不到人被教导得足以履行种种需要共同承担的伟大人物的阶段”。在这一驱动力的共同驱使之下,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被这一纽带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而形成了共同利益,国家不再是社会契约论者眼中的必要的恶或者工具,而是成了紧密相连的共同体,一个超越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超越了所有阶级和个体的有机结构体。从这个角度上讲,国家是自然的。另一方面,国家作为有机体维持生长的根本目的是国家利益,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持久张力迫使前者必须理性看待自己的统治,使得统治者的权势冲动被限制在体系的界限之内,在这一时刻“国家理由”就诞生了。作为民族行为的基本原理和国家的首要运动法则,“国家理由”指导政治家在国家特定时代特定环境中追求特定的价值和目的以维持国家的健康和力量,也就呈现出一种“国家必需”的性质。但与此同时,你死我活的权势政治不会是国家的终极形态,国家必须呈现出某种道德价值上的关照以维持内外稳定,这就带来了最初的困难——为了维持权势,实现国家最终目的,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不受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以非道德的权势为生命的国家肯定不可能任由自己的权势受到道德或法律的限制,但道德世界的关照使得国家在权势方面的自然力开始隐退,国家的价值取向也开始明晰,出路就是自己颁布法律树立道德,试图使得国家内部道德和权势能够和谐共存——“国家理由”便提供了一套终极目的和价值的解决模式,那便是将超越个别个体或阶级的国家及其全部人口的福祉当做终极价值和目的,而达到这一目的必不可少的手段便是维持和扩展权势,“国家理由”在权势与道德之间搭建了桥梁,呈现出的最终状态:“有一种崇高的道德目的,但与此同时,争取着目的的手段依旧是,而且必定始终依旧是残酷的和原始的。”一切由国家理由激励的活动,都不断在光明与黑暗之间徘徊。因而,梅内克将国家精妙地比喻为“一种同时栖息于伦理世界和自然世界的两栖动物”,每个生活在国家中的个人也同样具有伦理和自然的两个面向。
然而权势与道德之间可怕的内在差异使得历史上所有将国家纳入完美的道德图景中的尝试均告失败,掌权者无时无刻不受滥用权势的诱惑,这使得超越道德界限的权势政治所造成的政治灾难屡见不鲜,不仅有对内的暴政更有对外的战争。如果说在国内,历史发展造成的国家权势的集中还能使得掌权者不受同另一竞争权力作斗争的诱惑而越过道德界限,最终实现“国家理由”同正义和道德保持一致,那么在同其他国家的关系里,国家互不信任的国际环境恰好为“国家理由”冲破道德限制、堕入权势诱惑提供了绝佳的借口,“悠久古老的竞争将再次从头开始”,权势政治放肆无度地超越理性和道德的界限,并以其最必不可少的工具——战争的方式展现出来,而无论如何战争都标志了文化标准的崩解和自然状态的重现,“显然,国家必然作恶”。梅内克在这种巨大的冲突之下既没有选择道德相对主义,也没有成为卫道士,而是以历史学对全然沉思的理想,试图展现“国家理由”重演不息地堕落为原始权势的悲剧性历史,他相信通过抛弃道德说教的历史性研究,其本身也能产生一种道德的派生效果。
自然与伦理、政治与道德的张力是梅内克写作的核心焦点之一,国家理由冲破层层限制走向自我完善的过程便是梅内克眼中欧洲现代政治史的过程。但在更深层次,“国家理由”并非整全性哲学体系,由于它和国家利益以及权势紧密相连,国家利益本身是普遍而永恒的,但具体的国家利益确实个别而可变的。同“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中国古谚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梅内克引用了一句西方谚语来阐述政治利益的本质:“蛛网织而复破,破而复织,一种沉静的法则主宰者转换的奥秘。”在流动不居的权势利益中奋力挣扎,不仅把梅内克的注意力引向了真正在政治舞台上亲力亲为的伟大政治家,更使他从中把握了国家理由与当代历史主义之间微妙的联系。“国家理由”的概念本身在其历史的形成中要远比他在作为一种观念的自觉理解中表现的清楚,而对思想史的探究不应该停留在苍白的皮影戏陈列,而是要深入世界史的血液之中,从“观念史”的角度寻找国家理由在现实政治世界中的展现、对各种世界观和思想模式的影响——这也成了《马基雅维利主义》写作的第二个关注焦点。
第二阶段是成熟专制主义时代,时间上对应的是17时期后期到18世纪中期,代表人物是弗雷德里克大王,也就是众所周知的腓特烈大帝。这一时期实际上是以自然法研究和社会契约论的崛起为背景的,作为权势政治的劲敌,自然法从中世纪晚期开始一直约束着普通法乃至“国家理由”的发展,但梅内克对自然法学者却多有批评:格劳秀斯还沉浸在自己对人性的乐观看法中,也许看到了现实政治世界的多变与权势的本质,但由于其对国际法的忠诚,沦为了旧式道德幻想的站队支持者;霍布斯继承了马基雅维利对普遍人性的悲观主义看法,也自由运用自然法的方式将“国家理由”以“利维坦”的机械原子化方式抬到了权势的顶峰,但个人主义的方法论出发点既同后世边沁式的功利主义产生了联系,又在无形中束缚了他,对叛国公民个体的宽容这一违背“国家理由”原则的漏洞使得他停留在17世纪的思想困境中未能领悟“国家理由”的真谛,对世界和生活伟大看法的热忱是不可能通过机械原子论和利己主义达到的;重视个体利益和伦理价值的观点也同样束缚住了斯宾诺莎,但其为国家理由开辟了一条理性的道路并最终通向了黑格尔。梅内克高度评价了普芬道夫,这位帝国史官敏锐地观察到了日耳曼民族的现状并指明了国家摆脱神学束缚、迈向统一才是解决德意志问题的最佳方案,并且发现了依据“势力均衡”(trutina statuum)估量欧洲同盟动机、前提假定和局限性这一国家利益观念所能产生的最精妙的探究之一。17世纪流行的利益观念削弱了相信绝对真理的教条精神,将每个国家都拥有的自我中心权利当做一种最高天然冲动接受下来,到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之后形成了强国之间约定的“习俗”作为全欧洲的规范流传下来,“权势的铁臂戴上了丝绒手套”,“国家理由”的概念开始更深地嵌入欧洲历史的脉络中。前代人的奠基为腓特烈大王开辟了通路,使得身兼政治家和哲学家身份的他能够利用和改造“国家理由”的概念,将启蒙的理性之光照进权势的黑箱之中,在旧权势国家和新启蒙理想之间架起了桥梁,曾经阻碍权势彻底伦理化的不良王族传统、无知的个人欲望和王朝动机被一扫而空,权势的拥有者在粗糙纯粹的理性指引下认清了对整个国家的基本义务。腓特烈用其人道主义的意识形态将权势政治拉出了传统伦理的黑暗泥沼,结合18世纪开始盛行的自然神论,彻底摆脱了基督教约束,收拾权贵横行、帝国不举的残破山河,最终以开明专制的普鲁士君主联盟的方式为日后德意志的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腓特烈也触碰到了时代的壁垒,人道主义国家和权势国家的差异在他身上体现的如此之明显,他不能像卢梭那样做一个从底层起义的革命者“与自由的人民一起站在自由的土地上”,只能沿着马基雅维利的不洁手段,在他的时代把自己当作“国家理由”的工具,以服务于君主制为途径接近他心中的人道主义理想。人道目的仍旧不能纳入“国家理由”之中,康帕内拉的悲剧在腓特烈身上得到了放大式的演出。
第三个阶段是对晚近德意志历史的考察,对应时间是18世纪晚期到19世纪,开启于黑格尔,并以黑格尔作为最杰出代表。黑格尔生活的19世纪占优势的政治话语已经不是基督教式的传统伦理,而是法国大革命所带来的个人主义式的现代伦理,黑格尔摆脱了个人观念的束缚,深入思考人类历史领域的问题,而政治现实主义与道德理想主义这对马基雅维利时代就存在的矛盾在当时的德意志已经换了模样,革命之后欧洲的普遍话语成了经验与理性、实存国家与理想国家之间的分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黑格尔通过辩证法的方式,先提出了“存在即合理”这样调和同一性观念和个体性观念矛盾的伟大观念,普遍与特殊、绝对与相对实现了统一,解决了“国家理由”在历史主义层面的问题;另一方面,他将人类历史视作世界理性的逐步实现,又将其应用于国家层面,将国家视作实存的伦理实体、理性的最终承载体和最终目的,既同时包容了马基雅维利的目的和手段,又从形而上学的层面回应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城邦政治传统并超越了他们,将冷酷无情的现实主义和形而上的超然态度结合起来,构筑了宏伟的理论体系,实现了国家在伦理层面的飞跃,使得国家理由得到了更深层次的重新奠基并在19世纪焕发一新。如果故事只讲到这里那么真的成了海涅笔下的“德国,一个冬天的童话”,但黑格尔理论中理性的狡黠掩盖了可能导致的道德麻木和权势扩张,政治伦理问题过度的松弛仅存其对马基雅维利手段“特定情形才可被允许”的保留性脆弱屏障,这一问题埋下了危险的伏笔。接下来由费希特展现出的国家的民族化与新的民族国家思想使国家更加道德化也导致一种不道德因素,原本被现实理性压倒的道德因素在后世的兰克《论列强》那里再次占据上风,梅内克敏锐地指出,民族主义的道德制高点一旦战胜了国家理由中的现实理性因素,就会冲垮国家,造成可怕的现代民族主义;与此同时,权势冲突被国家理性约束后使得国家本身内部生机不再的问题,也有可能依靠特赖奇克那里的战争来解决——从某种程度上讲,在1924年他就遇见了日后以极端民族主义凌驾于国家主义的纳粹的到来。
事实上,这种悲观的情绪不仅仅在全书最后展露出来,而是贯穿了梅内克学术生涯的全部。他既不愿屈从于由政务家操控的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也不愿沦为空泛的道德说教者,在梅内克灵魂的最深处,勇敢的马基雅维利、悲情的腓特烈大帝和智慧的黑格尔同时存在着,他用他悲剧英雄式的劝诫宣示了自己的尊严。在这之后,无论是1933年试图通过新柏拉图主义的善观念世界获得平静的《历史主义》,还是1946年重新反思法西斯战争的《德国的浩劫》,人性尊严的光芒始终闪烁在梅内克的著作之中。梅内克著作思想之深邃,学术之渊博,论证之清晰,都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品质,然而我个人认为作为一位学者,梅内克最值得我们学习和尊重的,就是他始终坚守自己的道德准则并为之 ,他的痛苦与困惑也正是他卓越人格的勋章。